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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3月19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澎湖民宿 通訊員 王祿文)廣東男子張某某在海口開設商店,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還銷售假藥。3月19日,記者獲悉,美蘭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張某某,男,廣東省普寧市人,於2010年10月在海口市人民大道某鋪面開設商店進行營業,經營範圍代償:百貨用品、預包裝食品類、酒、飲料、乳製品(含嬰幼兒配方奶粉)。
  2012年8月6日,該商店在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經營銷售藥品。2012年9月24日,海口固態硬碟市食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該商店檢查時,當場扣押貨架及貨櫃中幸福傷風感冒素等藥品1078盒。因該商店不能提供出所銷售藥品的供貨方資質證明、進口藥品註冊證、醫葯產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業務員資質證明等材料,且這些藥品外包裝也未標示進口藥品註冊證號或者醫葯產品註冊證號,經海口市食品藥品管理局認定,繳獲的幸福傷風感冒素等1078盒藥品屬於假藥。另查明,2013年6月24日,海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對張某某商店沒收查獲的幸福傷風感冒素等1078盒假藥及罰款53788.6元的行政處罰,張某某已經分四次將罰款全部繳納。
  美蘭法院認為,張某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規定,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而銷售進口藥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鑒於被告人張某某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褐藻醣膠據此,該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原標題:海口百貨用品商店銷售假藥 老闆判刑1年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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