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正廳級巡視員楊先靜因涉嫌濫用職權致18.9億元國有資產流失一案,11月4日下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楊先靜在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分管全省礦產資源礦政管理工作期間,濫用職權,違規決定分立、延續萬莊鐵礦探礦權,轉讓範橋鐵礦探礦權,出讓周集鐵礦探礦權,導致國家財產損失189158.12萬元。
  經查,楊先靜接受安徽大昌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吉立昌的請托,為了儘快將周集鐵礦配置給吉立昌持股的首礦大昌公司,兩次擅自更改廳長辦公會決議,併為該公司量身定製掛牌出讓準入條件,幫助該公司排除競爭取得探礦權。
  2003年至2012年間,楊先靜先後多次收受吉立昌等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53.0186萬元、港幣30萬元,其中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130萬元。
  2012年下半年,已退休的楊先靜利用其曾任領導崗位的便利條件,違規追加土地計劃指標,幫開發商辦理建設用地審批,並收受賄賂30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楊先靜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違法所得摺合人民幣1683.0186萬元、港幣30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楊先靜當庭表示將上訴。  (原標題:安徽國土廳“礦老鼠”官員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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